很多人常說男女朋友在一起,有沒有結婚沒差,結婚證書不過只是一張紙而已。
於是我寫了這個短短的故事....
* * *
他愛她。
「我不值得你愛!!!」她曾經在酒後流淚哀求他:「你對我的好我知道,可是我不值得,真的!」
怒火爆開,也有七分酒意的他對她咆哮:「誰說你不值得!我說你值得!我愛你!不管你是怎樣的人!不管之前!我只要以後跟你一起快樂的生活在一起!」
於是她終於軟化,在抽泣中說出了自己不堪的過去。
他雖然震驚,但心裡的無限柔情卻泉湧滿溢。
「不要說了,你只要知道,我愛你,我願意用我的全心全力,用我的一輩子來舔你過去的傷口。」
她破涕為笑,飽含淚水的笑容,讓無神論者的他此生第一次讚嘆上帝造物之美。
接下來,他不是在人間,而是在天堂。
可,他懷疑那只被讚嘆過一次的上帝是否真是個變態至極的虐待狂。
她在下班的路上失蹤了。
他瘋狂尋找,可卻毫無頭緒。
終於,找到她了。
他站在停屍間裡,全身的血液幾乎快要和冷藏的溫度一樣低了。
「是她,對吧?」
「是的....」他望著眼前已然失去生命的冰冷屍體:「是....」
「你是家屬?」
「不,我是她男朋友。」
「嘎嘎,那你沒辦法領回遺體喔,要家屬才可以。」
她那禽獸老爸,她口中那不堪故事的主角來了。
也真虧這傢伙,一把鼻涕一把眼淚,看起來挺逼真的。
「嗚啊啊啊啊啊啊!!!我的女兒啊!!!!老爸沒能保護你!!!」老禽獸爸爸的哭吼似乎感動了法醫:「我要把她帶回家!!!」
示威般地,禽獸面對著他:「我不要陌生人在場!把這傢伙趕出去!」
於是他被攆了出門。
他握緊拳頭,雖然明知老禽獸把女兒領回家後一定會對屍體○○又●●,可是他完全沒有置喙的餘地。
因為,他不是她的配偶。
他只能握緊拳頭。
血,一滴滴從掌中落下。
2007/04/12
有沒有結婚,有差嗎?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