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球抓猴
Universal Goes Ape
大金剛可說是初期奠定老任在電玩市場基石的功臣之一,也是支持當年老任北美部門的搖錢樹。遊戲非常成功,老任開始簽約授權製作大金剛的硬紙板遊戲、午餐盒,甚至是動畫。更重要的,老任還授權製造各種大金剛的家用電玩跟電腦遊戲。市面上有超過六萬種的大金剛遊戲,所有的利益全部來自權利金,老任賺到飛高高。
直到某天,老任日本辦公室接到了一份MCA環球的傳真,要求他們在四十八小時內把所 有賺的錢交給他們,還要銷毀所有其他尚未賣出的大金剛產品。原因?環球認為大金剛 抄襲了環球電影公司「金剛」。北美老任可沒被嚇到,於是老任律師帶著看來很有誠意 要和解的樣子,對上了環球律師。環球想不出老任還有什麼步數可走,不過老任覺得事 有蹊蹺,於是要求延期再議。環球同意之後,老任的律師團們開始挖掘任何有關「金剛」 產權的所有事務。
一個月後,兩造再會。晚餐過後,老任的Joward Lincoln投下震撼彈:「不和解。」環球大頭Sid Sheinberg據傳整個人暴走,於是雙方摃上法庭。
對環球來說,很不幸地老任有十足的理由拒絕和解:老任發現環球根本沒有「金剛」的版權!更令人吃驚的是,環球在另一場官司中才痛苦地證明了「金剛」已然成為了公共財!
一切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。有了這麼強力的證據,老任要求訴訟撤回,法官也很快地同意了。環球影城除了得支付一百八十萬米金來賠償老任的名譽損失,還要吐出所有之前從其他製造大金剛產品的廠商勒索得來的權利金。
2006/12/21
第二十名:環球抓猴
張貼者: 扁蟲 於 13:57
標籤: 遊戲界前二十五大蠢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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